团队成员

彭泽律师(研究中心主任)

  
彭泽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恒都(昆明)律师事务所
★职称职务
二级律师;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昆明市律师专业人才库成员;《人民禁毒》杂志专家律师团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荣誉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6040部队服役期间获三次嘉奖、优秀士兵一次,荣立三等功一次,1998云南省公安厅嘉奖一次,2004获中国青年报云南省首届大学校园爱心使者荣誉称号,2013获云南省首届公诉人律师辩论大赛团体冠军荣立三等功一次,2012-2014、2016被中共昆明市司法局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14被凌云律师事务所评选为优秀律师,2016获凌云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之最佳敬业奖,202405获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22-2023年度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工作贡献突出奖。  
★学术成果:
主编出版《毒品辩护办案手册》《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法律文件选编》。
★典型案例
代理拉祜青年李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海洛因5.22千克),被告人一、二审被判处死刑,经辩护人不懈努力在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
代理轰动全国的张某某运输毒品被判无期徒刑后越狱脱逃案(甲基苯丙胺1.28千克),一审将运输毒品罪和脱逃罪对被告人数罪并罚后张某某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代理公安部督办何某某涉嫌走私贩、贩卖、运输毒品案(甲基苯丙胺75.09千克),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代理公安部督办武汉毒枭何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甲基苯丙胺22.40千克、鸦片225克),虽然最终何某某被执行死刑,但其本人认可辩护律师所作出的努力并坦然赴死。
代理李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甲基苯丙胺片剂7.05千克),经辩护被告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案(海洛因15.02克、甲基苯丙胺1.6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
代理段某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海洛因2千克),经辩护被告人获得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代理蒋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甲基苯丙胺23.15千克),经辩护被告人一审仅被判处无期徒刑。
代理阿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牛体藏毒/海洛因8.13千克),经辩护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代理黄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案(甲基苯丙胺12.38千克、海洛因4.21千克),经辩护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代理刘某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甲基苯丙胺片剂24.42千克),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
代理原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张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788.87万元),经辩护被告人获得从轻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未提出上诉。
代理原全国优秀公安局局长杨某某涉嫌受贿、私藏枪支、非法持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仅移送了一项罪名,在一审阶段人民法院仅认定了其中三分之二的受贿金额。
代理肖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辩护人在所代理的刑事案件中首次使用尽职调查手段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代理曾某某涉嫌高利转贷案,本案经二次退针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后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且公开征集当事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后第二次移送审查起诉,经一次退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否定司法会计鉴定已结案,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辩护,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程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辩护,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白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法定不起诉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陈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未实施犯罪行为,本案认定被告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辩护,本案经二次退侦后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刀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死亡同被告人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未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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