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2 浏览:364

(国办函〔2014〕4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29号凌云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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