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研习【第1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8 浏览:30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研习【第19期】
主办: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
主办: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网
撰文彭泽 |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以案为鉴:一支电子烟,如何让人“上头”“上瘾”又“上刑”?
——聂某文吸食依托咪酯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解析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于第37个国际禁毒日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聂某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是一起药物滥用引发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聂某文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曲马多成分的电子烟后,在意识模糊状态下无证驾驶机动车,接连造成多起交通事故,致一人轻伤、多台车辆及一处房屋受损,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本案发生于依托咪酯正式列管前夕,其判决清晰地揭示了药物滥用与公共安全犯罪之间的因果链条,也向辩护工作提出了关于次生犯罪主观状态认定、因果关系判断以及新列管物质的法律适用等复杂问题。

一、案件核心焦点

1.涉案物质的双重属性与管制背景:本案涉及的两种核心成瘾性物质——依托咪酯曲马多,在案发时(2023年7月)具有不同的管制状态。
依托咪酯: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9月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案案发于2023年7月19日,当时依托咪酯尚未被正式纳入精神药品目录。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未被管制的物质不能认定为毒品。依托咪酯作为医疗用麻醉药品,其滥用行为虽具备社会危害性,但在列管前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只能作为量刑时的酌定考量因素。
曲马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曲马多的“数量较大”标准为400克以上不满2000克,“数量大”标准为2000克以上,这一数量标准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2.犯罪行为模式的特殊性:本案的独特之处在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呈现双重危险递进的特征:
第一次吸食:在家中吸食含依托咪酯、曲马多的电子烟后,无证驾驶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
第二次吸食:在驾车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的途中,再次吸食该电子烟,导致意识模糊,在无法认清道路的情况下继续行驶,接连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危害后果:共造成一人轻伤、多台车辆及一处房屋受损。
3.罪名的精准定性: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定罪处刑,其法律逻辑在于: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为过失犯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持放任态度。
聂某文明知吸食电子烟后会导致意识模糊,仍在第二次吸食后继续驾车行驶,其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具有间接故意,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
4.量刑情节的综合适用:被告人聂某文具有自首(清醒后主动拨打110投案)及认罪认罚情节,依法获得从宽处理。法院在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幅度内量刑,体现了对主动投案者的政策兑现,同时也彰显了对药物滥用引发次生犯罪的严惩立场。

二、辩护视角的思考

面对此类“药物滥用+危害公共安全”的复合型案件,辩护工作需从多个维度进行精细化审查:
1.主观罪过形态的精准辨析:本案定性的关键在于被告人第二次吸食后的主观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行为人因吸毒自陷于意识模糊状态后实施犯罪的,应当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不存在免责空间。吸毒人员对于自身因毒致幻后的犯罪行为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行为人既然选择了吸毒这一违法行为,就应当对由此而产生的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辩护需重点审查:聂某文在第二次吸食时,是否能够预见后续驾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其“意识模糊”的程度是否影响对“放任”故意的认定?
2.因果关系的严密审查:本案涉及多起交通事故,辩护需逐一审查每起事故与吸食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所有事故均发生在“意识模糊”期间?是否有事故系因其他因素(如车辆故障、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过错)导致或加重?被害人轻伤的鉴定意见是否客观、程序是否规范?财产损失的价值认定是否有充分依据?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危害后果的最终认定。
3.依托咪酯列管时间节点的法律意义:本案发生于2023年7月,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方被列管。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未被管制的物质不能认定为毒品,对列管前的行为不能按照毒品犯罪处理。因此,聂某文吸食依托咪酯的行为在当时不构成“吸毒”行政违法,更不能作为毒品犯罪追责。法院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考量因素而非定罪的直接依据,这一处理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辩护可在量刑阶段强调,依托咪酯案发时尚未列管,其社会危害性评价应区别于列管后的同类行为。
4.曲马多数量标准的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曲马多的“数量较大”标准为400克以上不满2000克。本案未公布涉案曲马多的具体数量,辩护需审查:头发检材根部检出曲马多成分,能否与案发当日的吸食行为建立排他性关联?是否存在其他时间吸食的可能?在数量不明的情况下,不宜直接适用该数量标准进行量刑评价。
5.自首情节的完整认定:聂某文“清醒后拨打110电话投案”,这一行为构成自首。辩护需重点审查:其投案是否主动、自愿?到案后是否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对于吸食次数、剂量、资金来源等细节是否存在隐瞒?自首情节的完整认定,是争取从轻处罚的核心依据。

三、典型意义与警示

聂某文案的判决向社会传递出三重强烈信号:
第一重信号:依托咪酯电子烟是披着时尚外衣的新型毒品,其危害不容小觑。依托咪酯是一种短效静脉麻醉药,吸食后会出现眩晕、视力模糊、站立不稳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精神障碍。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列管后,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本案虽发生于列管前,但其警示意义同样深远——任何以“合法”“不上瘾”为噱头的电子烟,都可能是暗藏杀机的“上头电子烟”。
第二重信号:药物滥用引发的次生犯罪,同样面临严厉刑事制裁。聂某文吸食电子烟后驾车危害公共安全,虽未构成传统意义上的毒品犯罪,但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体现了对药物滥用引发次生犯罪“零容忍”的司法态度。
第三重信号:社会公众必须提高对“上头电子烟”的警惕。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迷惑性大,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平均年龄更低,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更大。
本案告诫所有人,尤其是年轻群体:“上头电子烟”——“上头”易,“上瘾”深,“上刑”重。在社交场合中,永远不要接受不熟悉的人递来的电子烟,对来源不明的电子烟要果断拒绝。警惕之心不可无,安全防线不可破。
对于刑事辩护而言,本案确立了“药物滥用次生犯罪”的辩护范式:尊重定性、深耕因果、精准折算、活用自首。在次生犯罪案件中,辩护的重心应从“是否构成犯罪”转向“主观罪过形态的精准界定”和“因果关系的严密审查”,在严厉打击药物滥用的刑事政策下,探寻罪责刑相适应的精准边界。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持续关注新列管物质引发的次生犯罪类型,致力于在药物滥用与公共安全犯罪的交叉领域,探寻精准辩护的专业路径。我们坚信,每一次对主观罪过与因果关系的审慎辨析,都是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践行。
精准研判新型毒品犯罪,
坚定恪守刑事辩护之责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
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网
 
附件聂某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等成分的电子烟意识模糊后驾车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被依法严惩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聂某文,男,1995年7月17日出生,务工人员。
2023年7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聂某文在家中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曲马多成分的电子烟后,在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超分/注销状态的情况下仍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行驶,在湖南省醴陵市一交叉路口与另一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处理后,聂某文驾车前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途中再次吸食该电子烟导致意识模糊,在无法认清道路的情况下,仍驾车继续行驶途经多段道路,期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共造成一人轻伤、多台车辆及一处房屋受损。当日18时50分许,聂某文清醒后拨打110电话投案。经检测,聂某文的头发检材根部检出依托咪酯、曲马多成分。
二、裁判结果
本案经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文以驾车冲撞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聂某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聂某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对被告人聂某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三、典型意义
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迷惑性大,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平均年龄更低,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更大,吸食后会出现眩晕、视力模糊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情绪、思维的精神障碍。2023年9月,我国将依托咪酯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本案系依托咪酯列管前被滥用引发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聂某文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等成分的电子烟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在驾车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的途中,再次吸食该电子烟,导致意识模糊,继而接连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人民法院依法对聂某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刑,体现了对药物滥用引发的次生犯罪予以严惩的鲜明态度。本案还反映了含有成瘾性物质的电子烟对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警示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各类成瘾性物质,严防侥幸心理。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涉“毒”必严、涉“瘾”必惩、涉“未”必重!最高法发布10件典型案例  案例九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  12:05
图文编辑:彭泽 202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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