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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成华,男,1977年5月20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某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务员。
2018年10月13日8时许,成华入住位于某县的“一家”家庭式旅馆3楼3号房间, 10月14日至15日,成华容留成某、胡某、伍某、付某在其入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同年10月15日18时许,成华等5人被公安民警查获,并扣押“麻古”壶一个。经检测,成华等5人尿液样本均呈阳性。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成华在其管理的临时住所容留多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成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成华一次容留4人吸毒,应增加刑罚量。据此判决成华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查扣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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