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赵德华运输毒品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607

  (一)基本案情

  赵德华,男,197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

  2017年8月18日,云南省墨江县公安局警务站民警在昆磨高速公路上行线K262+300M处开展公开查缉,当日20时45分,在对由普洱市方向驶来的由被告人赵德华独自驾驶的湘E118N2号皮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改装过的痕迹,后民警带着赵德华将湘E118N2号皮卡车开至墨江县鹰祥修理厂进行检查。2017年8月19日0时15分许,民警在由墨江县鹰祥修理厂修理工切割开的湘E118N2号皮卡车货箱底部夹层内发现毒品,随后民警按照被告人赵德华的供述,将该车货箱底部的四颗螺栓拆开后将货箱抬起,从湘E118N2号皮卡车货箱底部夹层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17包,共计净重66200克;查获毒品海洛因32块,共计净重11250克。

  (二)判决结果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赵德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赵德华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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