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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杨开免,男,1998年11月6日出生,汉族。
2019年1月,被告人杨开免(吸毒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4次向3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粒,收取毒资1100元,经侦查实验,28粒甲基苯丙胺片剂约为2.611克。其中,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给王某3粒“WY”型号甲基苯丙胺片剂;以4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给李某一9粒“881”型号甲基苯丙胺片剂;以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给杨某16粒“WY”型号甲基苯丙胺片剂。
(二)判决结果
施甸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开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同时没收作为犯罪工具使用的OPPO牌手机一部,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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