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成正林贩卖、运输毒品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562

  (一)简要案情

  被告人成正林伙同他人驾车从江苏省常州市出发,于2014年12月11日到达广东省惠州市,后成正林驾车至广东省陆丰市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用于贩卖。当晚,成正林、卢沼华驾车运输毒品至陆丰市内湖高速收费站时被常州、陆丰两地公安民警拦截,成正林驾车冲卡。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当场击毙卢沼华、击伤成正林。经搜查,在成正林驾驶的轿车中查获甲基苯丙胺共计29911.65克。

  (二)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成正林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成正林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送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被告人成正林的死刑。

  (三)案例评析

  毒品犯罪后果严重,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毒品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大大增加了缉毒工作风险。本案中两名贩毒人员购买了近30公斤冰毒用于贩卖,被公安机关在广东省陆丰市内湖收费站拦截后,被告人成正林驾车冲撞社会车辆及民警,造成多名民警受伤,抓捕民警在鸣枪示警后开枪,当场将成正林击伤,同车人员卢沼华击毙。成正林系累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判处死刑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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