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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故意杀人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文武超,男,1988年8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被害人文功新是被告人文武超的堂祖父。2012年开始,文武超吸食毒品后出现暴力倾向。多次强制戒毒后,仍有暴力倾向。2014年3月,文武超产生了文礼杰(文功新的儿子)、闻礼成、程利权3人要将他杀死的幻觉,遂起意要报复杀害文礼杰、闻礼成、程利权等人,并经常打电话威胁闻礼成并用菜刀砍闻礼成家的门。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家人将文武超送往常德市康复医院治疗。2017年10月27日上午,文武超产生文礼杰、闻礼成、程利权控制的“机子”一直在扯自己头部、身上的筋的幻觉,遂决意杀人。同日下午,文武超来到文功新家,文武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文功新脖子、右眼睛部位连砍二刀致其倒地,后又朝其右手肘、腰部和臀部、右脑处连砍数刀,文功新因全身多处被砍伤致重度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而当场死亡。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武超持菜刀砍击被害人文功新数刀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文武超作案时行为意识清晰,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应当对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文武超持刀入室砍杀年过70岁的被害人,在被害人倒地后仍朝被害人头面部等部位砍击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予以惩处。判决文武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文武超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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