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研习【第7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5 浏览:111

以案为鉴:合法药品非法流转的罪与罚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 | 典型案例研习

第7期

以案为鉴:合法药品非法流转的罪与罚

——从辩护视角解析涉医疗麻醉药品的贩卖毒品案

        2025年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冯某贩卖毒品案”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冯某利用亲属的医疗便利,将本用于镇痛的处方麻醉药品硫酸吗啡缓释片贩卖牟利,其行为从“用药”滑向“贩毒”,最终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重刑。此案清晰划定了合法医疗使用与非法毒品犯罪的边界,对辩护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案件核心焦点
        1.药品性质的双重认定:本案涉及的硫酸吗啡缓释片,其有效成分 吗啡,属于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严格管制的 麻醉药品。在法律意义上,该类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在医生指导下用于治疗时是“药”;一旦脱离合法医疗目的,非法流入社会,则明确属于“毒品”范畴。吗啡在《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中序号为70。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10月发布的《非法药物折算表》,1克吗啡相当于0.5克海洛因。这一折算标准是司法实践中对涉案毒品进行定量量刑的重要依据。
        2.犯罪动机与情节的特殊性:被告人冯某的犯罪动机纯粹为牟取非法利益。其利用特定身份(病患亲属)获取药品来源,犯罪情节上体现为多次(十次)、向多人(四人)贩卖,且对象包括贩毒人员,依法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显著提升了量刑基准。
        3.前科与人身危险性评价:冯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缓刑),此次再犯毒品犯罪,反映出其相对较高的主观恶性和较低的法律敬畏感,这一情节在量刑时可能被法院作为从重考量因素。
        二、辩护视角的思考
        作为辩护律师,在此类涉及医疗药品转卖的毒品案件中,需深入辨析以下层面:
        1.主观明知的具体认定:如何证明被告人对其行为已跨越“处置闲置药品”与“实施毒品犯罪”的边界具有明确认知?其牟利动机是认定主观故意的重要依据。
        2.“情节严重”的辩护空间:对于“多次”、“多人”的认定,是否在次数、对象关系上存在可辩驳的细节?毒品全部来源于亲属处方,未参与制毒或源头购买,此情节在量刑上是否可作为从宽因素予以强调?
        3.药品流向与危害性评估:涉案药品系医疗制剂,其纯度、危害性与街头毒品是否存在区别?该因素虽不改变犯罪性质,但在综合评价社会危害性时,或可成为法庭考量的情节。
        三、典型意义与警示
本案鲜明地揭示了“麻精药品”在非法流通环节的毒品本质。它警示公众,特别是患者及其家属:任何出于非医疗目的,转售、贩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无论其来源是否“合法取得”,均已构成毒品犯罪。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绝非可以随意交易的普通商品。同时,本案也提示法律工作者,毒品犯罪正渗透至医疗资源环节,辩护工作需更加关注案件在药品来源、流转链条上的特殊性,在严惩犯罪与罚当其罪之间寻求精准的辩护路径。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将持续聚焦各类毒品犯罪形态,以专业视角剖析定罪量刑要点,推动刑事辩护理论与实务的纵深发展。我们坚信,每一例案件的严谨剖析,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
        精准研判新型毒品犯罪,坚定恪守刑事辩护之责
        主办: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
        撰文: 彭泽 | 恒都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附件冯某贩卖毒品案
——将病患亲属开出的麻醉药品贩卖牟利,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某,男,1989年6月7日出生,无业。2016年6月15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冯某的母亲因患有癌症能够通过医疗途径在医院开出硫酸吗啡缓释片。冯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产生利用母亲开出的硫酸吗啡缓释片向外贩卖之念。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冯某先后十次以每片3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向吸毒人员张某等三人及贩毒人员徐某文贩卖硫酸吗啡缓释片共计58片,获利1825元。2023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将冯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27盒硫酸吗啡缓释片(30mg/片),从中检出吗啡成分。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明知硫酸吗啡缓释片是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仍向吸毒人员和贩毒人员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冯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典型意义】
        吗啡是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在医疗活动中可以用于缓解疼痛,但长期使用极易成瘾并产生心理和生理依赖,一旦流入非法市场,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本案是一起患者亲属为牟取非法利益,而非法出售从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的典型案例。冯某利用其母亲系癌症病人,能够通过正规途径从医院开出大量硫酸吗啡缓释片的便利条件,多次向多名吸贩毒人员贩卖该药品,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裁判,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涉药物滥用毒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立场。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有医疗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药”也是“毒”,对于闲置药品不要随意处置,要选择合法合规途径处理。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七
发布时间:2025-06-21  19:39:02
图文编辑:彭泽 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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